113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自即日起開始申請囉!
自本年度開始採用線上申請
禁伐補償補償申請圖臺系統:
https://tlbc.cip.gov.tw/
受理期間:113年1月1日-4月30日
(一)申請人條件
1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
2.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
(二)申請資格:
1.經原民會劃定為禁伐區域:本鄉包含林業用地、非都市土地適用林業用地管制之土地(空白用地)、國土保安用地、自然保護區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2.受造林獎勵20年期間屆滿
請在4月30日前請完成,採用線上申請仍需填寫申請書及切結書上傳圖臺系統
若至公所臨櫃申請
申請人務必攜帶下列資料:
- 申請人身分證
- 印章
- 存摺封面
- 土地謄本及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