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理「115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活動:

(一)為鼓勵全國性社會團體積極投入及參與社會公益增進社會福祉,藉此表揚在公益貢獻領域深耕之社會團體。

(二)參加資格:凡於111年12月31日前經本部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並符合今年度參評資格者。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四)報名方式:於「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鑑)系統(https://groupev.moi.gov.tw/)」線上報送。

(五)活動詳情:內政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最新消息(https://www.moi.gov.tw/group.ht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