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親大家好!
如果飼養規模達到以下標準,依規定必須申請「畜牧場登記證書」,千萬不要大意喔!
📌 應申請畜牧場登記的飼養規模門檻:
🐂 牛:飼養達 40 隻(頭)以上
🐖 豬:飼養達 20 隻(頭)以上
🐑 羊:飼養達 100 隻(頭)以上
🐓 家禽(雞、鴨等):飼養達 500 隻以上
⚠️ 貼心提醒,違規會受罰!
若飼養規模已達公告標準,卻未依規定申請畜牧場登記,依據《畜牧法》第39條規定,可處 新臺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若逾期未改善,是可以按次連續處罰的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