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115年6月24日勞動發能字第1150506315B、1150507197B、1150508300B號函辦理。
二、茲勞動部公告自116年7月1日起,報考中餐烹調、西餐烹調及食物製備職類技術士技能檢定,應繳驗衛生講習時數證明或修畢食品(餐飲)衛生相關課程學分證明文件。
三、旨揭申請檢定資格,請至勞動法令查詢系統/行政規則(https://laws.mol.gov.tw/FLAW/indexA-1.aspx)/檢索字詞項下輸入職類名稱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