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115年5月14日全商產字第115000125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鼓勵經營逾一甲子之臺灣老店延續其獨特核心價值,推動創新轉型及永續經營,特辦理「優良老店」及「菁英老店」選拔活動,以表揚具良好企業文化形象與商業規範之在地品牌。
三、請協助轉知轄內經營60年以上之店家踴躍報名參加,並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申請。相關資訊請參閱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活動公告(https://www.aoc.gov.tw/showPublic/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