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6-1條第1項第3款、住宅法第9條第1款第5項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7條辦理。
二、旨計畫為保障本縣(中)低收入戶及弱勢家戶居住權益,提升居住品質,使其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享有安全妥適的居家環境品質。
三、有關補助金額、資格、標準、項目、申請程序應備齊之文件及申請程序等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內容。
四、申請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本府社會處官網下載(https://reurl.cc/r0dV2O)。
五、聯絡窗口:089-342492分機283,胡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