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獎項受理提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3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請踴躍推薦成就傑出並具重大貢獻之藝文人士參與評選。

二、 提名書請至文化部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區/申請表格(網址:https://www.moc.gov.tw/)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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