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請協助通報村里長(幹事),如有受災民眾申報損失總金額在30萬元以下者,得由當地村里長(幹事)填具「災害損失申報表」造冊並加蓋職名章後通報本分局認定;如損失金額在30萬元以上者,請民眾填具「個人災害損失申報表」並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本分局派員勘查。

 

二、 請於貴公所網站首頁或機關友善網站新增連結網頁: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核備專區連結網址:https://reurl.cc /AqX4ne。

 

三、 檢附「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全攻略」及相關申報書表計3紙,請貴公所利用網站、社群平臺或放置於公開場所協助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