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114年8月11日府觀管字第1140173344號公告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二、 本府於114年7月25日訂定下達「臺東縣轄區潛水活動注意事項」,就相關事項有更明確且完備之規範,因此廢止旨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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