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參加評審者,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出版之圖書4部(需為民國112年5月(含)以後出版),於本年4月30日(含) 前逕寄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以郵戳為憑,免備文),並同時將申請表電子檔傳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信箱。
二、如為電子書者,請自行列印裝訂3部,並附上電子檔光碟3 份,寄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出申請。
三、附件「獎勵出版文獻書刊實施要點」暨申請表各1份,或至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網站(網址:https://www.th.gov.tw)「公告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規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