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臺東縣延平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提供員工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進而安心投入工作,依據本所109年4月27日延鄉人字第1090005139號函訂定本要點。

二、相關申訴管道及處理作業標準流程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