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

(一)演習地區、期程:
1、各就中部、北部、東部及外(離)島(金門、馬祖、澎湖)、南部地區之順序,分別於113年7月22日至25日實施。
2、本縣定於112年7月24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30分執行。
(二)演練方式:
1、演習當日於13時30分至14時,循例執行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
2、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4時至14時30分時實施30分鐘 「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演練」,以驗證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
(三)演練重點:
1、警報傳遞與發放。
2、疏散避難。
3、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
4、戰災搶救(災害救援)。